2018年3月6日 星期二

2 = 1 + 1 之謬誤

很多事物之間的關係,一不小心,就容易混淆。例如:
── 不要學游泳,因為調查發現沙灘溺水死亡的人,多數會游泳。
── 醫院是最危險的地方,死亡率最高,不要留醫。
── 雪糕造成死亡,銷路越好,溺水死亡的人越多。
── 信教能延年,歐洲去教堂的人比一般人長夀。

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俯拾皆是。有的一聽就知道荒謬,知道不過是巧合。例如鄭少秋一九九二 年主演電視劇 《大時代》 扮演丁蟹,股市大跌。好事者稱之為「丁蟹效應」。以後秋官主演的電視劇、電影一上畫,恆指就波動。你說它僅是恰合也不準確,因為部分投資者真信有「丁蟹效應」,謹慎為上,於是形成「自我應驗預言」。

有些東西又不僅是巧合而是真有關聯。譬如醫院的確「死得人多」,因為很多人是為患了重病,進了醫院而在那裡去世的。可是關係倒過來,因果互調,就成謬誤了。

誰都知道 1 + 1 = 2 是對的,反過來 2 = 1 + 1,也對。可是兩者不一樣,1 + 1 只能等於 2,但 2 不一定等於 1 + 1,而有無盡的可能性,譬如 2 = 1.5 + 0.5。這就是說,不能簡單地從結果 (2) 推導出原因 (1 + 1) 來。

也就是說,事物有相關性,不等於有因果性。上述各個事例的謬誤都在於從結果簡單地把與結果相關的事物推導為成因了,視之為因果關係。

據佛家之說,事物之生起有主要條件,是為「因」;生起的次要條件,是為「緣」,是為因緣。有因有緣,然後成果,簡稱「因果」,但不能把它簡單地視為一因一果,而是多因多緣而成果。

如果只關乎葱芥小事,混淆了相關性、因果性,「得啖笑」而已;若說的是社會大事,就不好含糊。譬如,歐美國家經濟發達、人民生活水平高,而都行西式民主政制,於是反過來認為要想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非行西方民主政制不可,且視之為普世價值,就未免太簡單化了。觀乎戰後第三世界到第一世界的實驗經驗,可知其荒謬。

近日,中國要修憲,香港一些這樣的思維邏輯謬誤又大爆發了。細想,不過是「雪糕暢銷就多人浸死」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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