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 星期五

共享的東西,無主的東西

廣州街頭,到處可見共享單車。
一些愛讀書的朋友有一個雅好,就是讀到好書,常主動借出與友儕分享。我每因此得益,讀到難得的好書。有此雅好不易,過去的好書者常告誡,好書如妻,不可外借,蓋一借出會去如黃鶴也。我不習慣把書借人,除了恐防書不見了,是因為預防要翻查資料時不便。不久前去旅行,回港時把威爾.杜蘭特 (Will Durant) 的《歷史的教訓》(The Lessons of History) 一書遺留在飛機上,至今遺憾。這書在公共圖書館可以借到,但借來重溫,始終有別,因為沒有自己在書上留下的印記。

說到知識分享,公共圖書館真是重大發明。收藏圖書的專門場所,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就在巴比倫出現,神廟中收藏着刻在膠泥板上的各類記載。根據考古發掘,世界上最早的圖書館是亞述帝國 (公元前九三五年至六一二年)的尼尼微 (今伊拉克摩蘇爾) 圖書館。它比希臘哲學書院(公元前四世紀)的圖書館,和埃及著名的亞歷山大圖書館都早得多。

中國的圖書館歷史也悠久,初都以府、閣、觀、台、殿、院、堂、齋、樓稱呼。「圖書館」這名稱,到十九世紀末才由日本傳入。

供公眾借閱的公共圖書館,到近代才出現,香港要到一九六二年才有,那是香港大會堂圖書館。這樣的圖書館裡,有你一生看不完的圖書,你不必花錢就可以閱讀,而圖書也在這裡找到無數知心的讀者。如今,利用資訊科技,可以安坐家中查閱書庫藏書,可以預訂,也可以把遠處圖書館的藏書調運到最近的圖書館來,以便借閱。如果要閱讀電子圖書的話,更便利了,圖書館更超越地理疆界,連地球另一邊的圖書館資源都可以利用。有限的圖書資源,因此得到盡可能大的運用。

資訊科技近年的迅速發展,讓各種各樣的共享經濟繁榮起來了。譬如中國出現的所謂「新四大發明」就有共享單車 (其餘為電子錢包、高鐵網絡、網上購物),「新四大」之稱謂其實是在中國居住的外國人搞出來的,都不屬中國原創,只不過中國的超大型規模市場,把外來的新事物優化了,產生了驚人的新效應。

優點得到提升,缺點也會放大。共享單車的問題似乎最顯著,各大小城市都有人把幾乎是唾手可得的單車變成發洩工具,蹂躪的花樣百出;隨便停放又形成新的社會亂象。繼共享單車之後出現的「寶馬」共享汽車,更弄出令人咋舌的花樣來,有使用者用這款高性能靚車玩起「漂移」來了。

這除反映了人的素質不足以至低劣之外,還有其他因素。有經濟學家說,一種東西若是主權不明,就會造成濫佔、濫用。很多東西其實不是沒主的,但只要是公家的,在很多人心目中就等於無主了。屬於自己的東西,主權明確,誰都會小心呵護,從一本書、一枝筆,到一只貓、一只狗,到一輛車、一間屋。而若是別人的,公家的,就不一樣。天空是誰的?江河是誰?──都「無主」,於是可以「放心」污染。

我曾經從公共圖書館借來一本關於中國古瓷的畫冊,回家細看,發現大量圖片被人整頁撕掉。寫信到圖書館投訴,得到一個公事公辦、不痛不癢的官僚式回應,亦令人洩氣。這都涉及「主權」不明,反正圖書不是「我的」。

資源共享非常值得提倡,譬如我一直認為大廈、社區可以提供一些可以共享的家用工具,不必各家各戶都要自購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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