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9日 星期二

伶人:合法與非法之間的掙扎

人們都崇尚法治,但法治也真愚弄人。在法治之下,人要守法;合法的才是對的,不合法就不對。可是什麼叫合法,什麼叫不合法,與時俱變。法例一變,一夜之間,本來合法會變為不合法,而不合法的會變為合法。人的行為要因而適整,如果不能適應,就要付出代價,甚至是生命的代價。

有朋友推薦我到網上看一個講座錄像,是剛過去的香港書展上紀錄的,題目是「南海十三郎的傳奇人生」。這是配合《小蘭齋雜記》叢書之出版的,三冊書編匯了南海十三郎上世紀六十年代在香港報刊上連載的四百多篇文章,正是「十三郎說十三郎」,可以澄清坊間關於這位傳奇才子的不實傳聞。叢書的編著者朱少璋邀請了粵劇伶人阮兆輝一起就江十三的人生進行了座談。

阮兆輝是香港很資深的粵劇藝人,自童年起在梨園浮沉,對當中的見聞廣博。他回憶了對江十三生平耳聞目睹的點點滴滴,還有不少梨園舊事,都非常珍貴,不乏令人慨嘆、唏噓之處。譬如在談到當年名丑生半日安時,順着思路聊到吸鴉片話題上去,揭開了往日伶人虎度門之內、舞台之下鮮為人知的一面。據說,粵劇名丑半日安是因為戒大煙 (鴉片) 而死的,而同時享譽舞台的名丑李海泉 (李小龍的父親)、歐陽儉,也同樣不幸而影寂星沉。

阮兆輝說,不少著名伶人有吸食鴉片的習慣;後來鴉片被禁而成為非法,著名藝人不想身陷囹圄,紛紛戒煙,可是大都沒有得到醫生指導下的治療配合,於是反倒因為身體無法適應而死。另一有相似遭遇的著名「武生王」靚次伯,則在醫生的指導下戒煙成功了,到八十七歲高齡才去世。

戰前,在香港販賣鴉片、吸食鴉片都是合法的,煙館向政府領牌就可以公開營業。那時,集中在港島中上環的著名酒家會向客人提供所謂「花響煙雀」四局,即嫖妓、唱曲、大煙(鴉片)、麻將娛樂。鴉片到一九四五年明令禁止之後,還有或明或暗的私煙館存在,到五六十年代才隨着白粉等新一代毒品上場而式微,成為歷史陳跡。可悲的是,上述幾位為省港澳粵人提供過幾許歡笑的名丑,還有不知多少受到荼毒而寂寂無名的梨園子弟,卻成為了鴉片煙的歷史陪葬者。

阮兆輝特別強調,半日安等伶人當初吸食鴉片是合法的。查歐陽儉死於一九六一年,半日安一九六四年,李海泉一九六五年,若三人之死都與戒大煙有關,那麼他們都在毒癮的糾纏下,也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掙扎、徘徊了十幾二十年才撒手而去。

合法與非法看似黑白分明,有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但仔細去看,卻是令人疑惑,不明白界線是怎麼劃出來的。例如對酒、槍械、娼妓、煙草、大麻,對運動員的禁藥,對舞台上的表演尺度等等,都有這樣或那樣的瞹眛和爭議。顯然,如果你只以合法、非法作為行為的唯一依據,守法是守法,但未必最符合個人和社會的利益。

這可能讓人糊塗了,甚至會有百足之虫蜈蚣在旁人指指點點下的苦惱──該讓哪只腳先動?

解決辦法其實很簡單,回到根本 (back to basic),據常識行事好了,就是按照幼兒園老師的教導行事。如果大家都不忘並力行這樣的常識,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則世界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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