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用字「規範」怎麼成死罪了?

英國《經濟學家》的行文用字指引天書
一些人對「規範」兩字很敏感,一說要規範什麼就彈起來。可能香港自由慣了,頗長時間以來又提倡放任經濟,不愛受束縛。可是另一方面,香港人又最愛標榜自己崇尚法治,以此為香港重要的價值觀。這就很矛盾。

據詞典解釋,規範是明文規定或約定俗成的標準。前者是法律、規章之類,後者則是社會公認、 大眾普遍接受的「潛規則」。社會的運作,沒有任何一者都不行。據台灣的《國語辭典》,因此有規範學,是「研究人類各種規範或言行準則的學科。一般指論理學、倫理學、美學等。可以用來指導人類如何思想和言行的學問。」

可是香港一些人一聽到「規範」就反彈。我曾見過有人在報上的專欄中為文反對文字要有規範,要寫標準漢語是為不對,因為這約束了作者的創作自由,應該提倡老子要怎麼寫就怎麼寫,什麼三及弟、四及弟的文字都可以寫,「達意而已」。

日前在網上搜尋中,無意中讀到一篇關於漢字繁簡的文字,當中有這樣的論說:「中國共產黨政權這數十年不斷用行政手段簡化漢字,經歷了多個步驟。直到近年,2013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了《通用規範漢字表》,列明各個簡化字的官方認可模樣。由這個專制政權推行的文字改造工程,背後理念就是規範。」

一引申到「規範」去就不得了,便上綱上線到:「專制政權就是習慣用以大壓小的方式作出規範,規範人們所用的文字,規範人們的書寫內容,乃至規範人們的思想。」這名作者居然還是某大學一個校友會的執行委員,又是網台節目主持。

漢字中大量不規範用字帶來的不便,相信所有人都會遇到過,如果做過文字工作,更加知道應當有必要的規範。中文老師每天做的,其實就是讓學生學習文字規範。在香港,沒有一個有法律地位的機關去進行文字規範,規範只能由各個文化機構和教育部門去做。於是,各個機構例如傳媒會有自己的規範,訂出一些行文用字標準。

幾乎每個漢字都有異體字,而同一個字在不同字款中可能以不同字形出現,楷體的字形可能不同於宋體的字形。加上每個人、每個機構對不同漢字的流變、用法有不同見解,用字就很不一樣。例如:報道、報導,發布、發佈,着衫、著衫,表裏、表裡……等等,莫衷一是,多不勝數。你看看香港報紙就知道,這些用字混亂不堪,可知自視為專業的傳媒業中人也無所適從。中小學生自然就更不知規範何在了,而他們的老師大概沒有多少人做過文字工作。

對於文字規範,西方傳媒很重視,一些著名機構不但有自己的 Style Book,還把它公開出版發行,以期讓更多人行文時知所遵從。我手頭上就有一本英國《經濟學家》( The Economist) 周刊的Style Guide,硬皮精裝,以示鄭重其事。中文傳媒則不怎麼重視,我曾經服務過的一家百年老店有一個用字指引,只有兩三頁紙,還是多年前鉛印的;後來到一個大機關做事,應要求編訂一本行文用字指引,花了不少功夫弄出來,交到上層去之後,卻是石沉大海。

西方國家雖然崇尚自由,但也力求文字規範,以利社會溝通。英國的牛津大字典(The Oxford Dictionary),美國的韋伯斯特大字典 (現以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名義出版),就是提供這樣的規範的權威機構。

香港受到兩岸都較強勢的中文影響,而又缺乏自己的中文權威,還有某些人視「規範」為洪水猛獸,香港的中文水平就只能無所適從地盲動了,此所謂「香港式中文」。

1 則留言:

  1. 昨天聽到無線新聞報導說:"年初一衝突事件..."
    一個影響如此深的媒體,這樣自由選擇用詞,難怪香港人失去了了解社會的自由。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