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從「物競天擇」到「人人平等」

維港上的鷹:「我只知道自由,不知道平等。」
昨天在《難民問題顯示的生物規律》一文中談到「生命即是選擇」,「選擇是擇優而為的,不平等不僅是自然的和先天的,還隨着文明的複雜化而增長(例如數碼鴻溝)。平等與自由對立,要防止不平等增長,必然要犧牲自由。」有朋友有疑問:「生命即是選擇,為何牽涉平等與自由的對立?」

文章中的確沒有把問題說清楚,行文時「偷步」了。

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選擇」是大自然的選擇。大自然不懂什麼叫「生而平等」,什麼叫人權、獸權,沒有由誰強加的行為法則要能生存,要能取得資源,靠的是競爭。最後誰能生存、繁衍下去,誰被淘汰了,要看大自然作出的選擇。這就是所謂「物競天擇」,達爾文進化論的核心。

清朝末年,中國經歷了甲午海戰的慘敗、國家民族瀕於危亡關頭之時,嚴復翻譯了英國生物學家赫胥黎的《天演論》,宣傳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點。·梁啟超也在《新中國未來記》中提出:「因為物競天擇的公理,必要順應着那時勢的,才能夠生存。」

物競,然後天擇,是個「擇優」的過程,誰優誰劣,由大自然頒發無情的成績單。你優勝於別人,就可以在自然的選擇中勝出,有所不及者就在自然的選擇中被淘汰。這是強與弱、優與劣的比拼,不平等就出現了。

在自然的環境裡,沒有法規可言,若有的說,就只有「叢林法則」,就是「弱肉強食」。這樣的環境中,自由是絕對的,除了大自然的限制,誰都不受規管。

人類社會大概從一開始就建立起某些規則來,大自然那樣的絕對自由不可能存在,可是人天生的不平等是客觀存在的。於是就有了自由與平等的對立。很自然,條件優勝者都希望自由多一些,有所不及者會渴望平等多一些。

現代社會不可以無視不平等的擴大,須要在不同程度上保護弱者,於是就要在某程度上遏制自由。美國由傑佛遜起草的《獨立宣言》喊出了一個非常響亮的口號: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這句話一般都翻譯為「人人生而平等」。可是對比一下美國當時的現實,以至今天的現實,誰都知道這是大話。傑佛遜本人雖有平等情懷,本身也是奴隷主。

要注意,其中的 men 是人的複數,並不是單數的、個人的 man。《獨立宣言》是針對美國人要從英國人的統治下獨立出來而發出的。其中的 all men 相信應理解為「所的人(包括我們美國人和你們英國人)」,是集體的人,不是個人,他們是生而平等的。這有別於 every man (每一個人)

中國社科院美國所副研究員範勇鵬統計了幾位美國總統的就職演說,比較自由」和「平等」兩詞的出現次數,結果是華盛頓60,傑佛遜91,林肯22,杜魯門324,肯尼迪100,里根141,克林頓51,小布什71,奧巴馬51。可見在美國人的價值觀當中,自由遠勝於平等。

香港又如何?香港多年來公認是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是自由放任經濟的典範。由於自由與平等的對立,香港貧富懸殊嚴重也就一點也不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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