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陽光與陰影 富裕與貧窮

貧富懸殊
很多香港人可能又有重大挫敗感了,因為突然知道,香港有130萬人是窮人,即每五六個人就有一個是窮人。走到街上,窮人應當舉目皆是,能不讓人氣餒?

這是政府劃定了貧窮線的結果。貧窮線劃得頗細緻,按個人戶和家庭大小之不同有不同收入標準。一對照,你就知道是自己是不是窮人了。以前,是不是貧窮有點模糊;如今,一清二楚。對政府來說,這有助於分配資源,特別是對「在職貧窮」家庭的幫助。但如果社會對這方面的認識不足,可能會發覺香港老是解決不了貧窮問題。

家庭入息中位數是永遠存在的,這中位數不管將來會隨着經濟發展升到多高,永遠不會消失。也就是說,不管你將來的收入增加了多少,你個人的感覺有多良好,只要你過不了這中位數,你就是窮人。處於入息中位數以下的人數,應當不會有多大變動,因而可以展望,香港永遠有大約一百萬的窮人,滅貧永遠是懸在騾子鼻子前面胡蘿蔔,可望而不可即。

關鍵在於,這是個相對貧窮的概念,而不是以數值定下的絕對貧窮標準。

關於貧窮,有各種不同的標準。聯合國掃貧計劃的對象,是日收入不足1.25美元的人。世界銀行的標準高一點,是2美元。這是絕對貧窮的標準,又是很模糊的標準,因為同樣的兩美元,在不同地方的購買力很不一樣。在一些地方,一天有兩美元可能過得不錯了,可是在香港,連一頓飯也吃不到。香港政府給綜緩戶的補助,遠遠高於這個標準。如果按這個標準,香港應當可以誇言「滅貧」了。香港貧窮線的一人戶標準是3600元,約相當於一天有15美元的收入,比聯合國的標準高有十多倍。

定下相對的貧窮線然後說「滅貧」,可以說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政府的用語因而是「扶貧」。

貧窮線以相對標準來釐定,有其「弊」,但更符合人性。人對貧窮的感覺,是隨環境而定的。你是不是窮,不光取決於你的口袋裡有多少錢。你口袋裡的錢決定了你生理上的溫飽;可是你鄰居的口袋裡有多少錢,卻決定了你心理上溫飽──你心理上的貧與富。這是一般的人性。

所以,滅貧可以有兩途,一是增加你口袋裡的錢;二是減少鄰居口袋裡的錢。在一九七八年前的中國,是通過第二個途徑「滅貧」的,鄰居的錢都一樣少,至少讓大家窮得開心,甚至至今讓不少人懷念。之後,讓少數人先富起來,大家口袋裡的錢雖然都多了,但少數人的錢更多更多,貧窮問題反而突顯了。

香港人一向靠第一個途徑脫貧,大家都努力增加自已口袋裡的錢。可是有不少人近年很「人性地」向第二個途徑靠攏,少數的富豪和暴富起來的鄰居──本來很窮而現在居然到香港炫富來了的鄰居──是「罪魁禍首」。

貧富是有人類社會以來就存在的問題,而在越富裕的地方越嚴重。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早就指出:「有大量財產的地方必然有極大的不平等。有一個富人,必然有五百個窮人。」

盧梭的觀察則是:「凡有極度財富的地方,必有與之相隨的極度貧窮,正如陽光越強,陰影也越深。」視覺上的確如是。但陰影加深了嗎?在物理上其實沒有加深,只是你的瞳孔收縮了

香港正是這樣一個大量財富集中的地方──「真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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