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 星期三

香港譯音 vs 大陸譯音

香港文化的最大特點,是融和,既融和東西,亦融和古今。所謂東西古今,不過是泛稱。香港文化融和的,其實又何止東西古今?香港人講求實際,只要「啱使」(合用),管它來自哪裡,都會為我所用。這種但求「就手」(方便)的態度,有時也會引起爭議。昨日就在報上看到一個這樣的報道:有議員毛小姐發覺香港的傳媒、官員使用了一些「內地用語」而緊張起來,擔心這些用語是大陸的統戰工具,擔心(香港/香港人)「會永不超生」云。

這真是「驚人」發現。是什麼用語?報道中提到一些譯名,例如前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港譯戴卓爾夫人),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爾(港譯伊斯坦堡),美國的弗吉尼亞州(港譯維珍尼亞州)。所譯「港譯」只不過是為了方便而這麼說的,香港其實在譯名上從來不統一。譬如戴卓爾夫人,這是當年港英政府的譯名,香港大部傳媒採用,但也有部分傳媒不跟隨的。港英政府當年對祖家英國政府的要員和來自英國的港府高官都配上度身定造的譯名,譯名都不求準確而但求儒雅,善頌善禱。這完全是立場的表述。如果那些對戴卓爾夫人有刻骨之仇的英國人知道她在香港有這麼個「卓爾不凡」的名字,一定對香港「另眼相看」。

這使人想起美國韓戰中美國第八集團軍司令兼聯合國地面部隊司令Matthew Bunker Ridgway 的譯名。對於Ridgway,當年有兩個不同譯法,一曰李奇威,一曰李奇微。一曰「威」一曰「微」,很明顯表示了兩種對立的態度,「威」是台灣和香港很多傳媒的譯名,「微」自然就是大陸的譯名了。他一九五一年以放棄漢城以退為進,成功遏制住了中國軍隊的攻勢,此後成為中國軍隊頭痛的對象。他的回憶錄在大陸的譯本至今稱為《李奇微回憶錄》。可是,你拿新華社編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翻查,Ridgeway 譯為里奇韋。

譯名,最忌加上主觀的褒貶意識,這樣做可能會冒犯某些人,和經不起時間考驗。譯名最好採用中性或者沒有多少特定意思的字,減少不必要的聯想。這與給子女、給自己改名很不一樣。「戴卓爾」、「馬卓安」、「彭定康」之類譯名,很明顯不合這要求,而載荷着很多人的期許。

香港的譯名又有很多出自民間,例如「講波佬」譯的球員、球會名稱,電影發行公司譯的影星、影片名稱等。這些譯名常常隨意發揮而成,市場導向為主,要好聽、順口、矚目,譯音對不對、合不合理就次要了。對於這些,受眾的要求不高,一旦習慣了,就明知錯了也不計較。例如不久前「掛靴」的英國球星David Beckham,香港人都知道他是「碧咸」,聽到大陸叫他做「貝克漢姆」會大為詫異。「碧咸」顯然是望文生音從Beck-ham 譯來的,而Beckham 其實應讀為 BEH-kuhm,聽聽http://inogolo.com/pronunciation/Beckham 的讀音,可知哪個譯音準確。Titanic 香港譯為「鐵達尼」,大陸譯為「泰坦尼克」,也屬這種情況。

「維珍尼亞」(Virginia)的確是香港人習慣的譯名,而它也反映了香港人英語讀音上的常見錯誤。其中的「珍」顯然是這樣譯出來的:Vir-GIN-ni-a。但它其實應該讀為:Vir-GI-ni-a,因而不可能是有n 韻母的「珍」,而是零韻母的「吉」(以普通話發音為準)

這種讀音錯誤在香港人中很普遍。例如Panasonic (Pa-na-so-nic,不是Pan-na-son-nic)Sony (So-ny,不是Son-ny)Nikon (Ni-kon,不是 Nik-kon)Canon (Ca-non,不是 Can-non)

大陸的譯音一般較準確,但刻板;香港的譯音常錯,但靈活,常有神來之筆。香港人能知道取長補短就好,不要自以為是。

那篇關於毛小姐擔心「永不超生」的報道有此一問:港人愛把韓語、日語、英語的潮語字拿來使用,小姐怎麼看?問得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