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

議事堂上的大漏洞

在涉及公眾問題的決策中,有所謂利益申報制度。除了申報之外,有時參與決策討論者若涉及個人利益(主要指經濟利益),要避席。這是很好的制度,既避免決策者藉權力牟取私利,也保證決策公平、公正。

立法會的討論也有這樣的制度,在一些會議,某些議員要避席。可是,其中有很大漏洞。

議員最大的個人利益是什麼?在香港,這要看他們是什麼身份的議員,是民選議員、委任議員(區議會仍有委任議員)還是功能組別議員,他們有些是全職的,有些是兼職的。大抵,民選議員多是全職的;議員職位既是權力來源,也是收入來源,涉及重大的個人利益。做區議員,工資其實不高,只有一萬九千元,加上實報實銷的開支,則約有五萬;立法會議員則共有十幾萬,很不錯。

若說立法會議員是為了那十幾萬而去競選,對他們是個侮辱,但你敢說沒有人是以個人名和利作大前提在議堂上做事、議政嗎?

一些議員在議事堂上的表現,完全是表演、作秀,目的不過是取悅自己的鐵桿子選民。在民主制度下,悠悠萬事,惟選票為大。保住選票,保住一切;保不住選票,一切不保。

這樣受私利驅動的所為,完全不必申報利益,更不必避席,反被視為天經地道:你給我選票,我為你謀利益。

或曰:這非私利,是某一社群、某一階層的眾人之利。在社會中,不同社群、階層之間難免有利害衝突,得細心考量、平衡。議員應該有高於一般民眾的眼光、胸襟、智慧,除了代表自己的選民發言,還得顧及全局、長遠利益。

在最近關於提高對長者生活津貼的議會討論中,最受電視機鏡頭照顧的議員,看似「義正辭嚴」,卻是沒誰站得高、望得遠。最激昂的議員,是只為爭取選票、主張無條件、無申報向長者派錢的議員。我相信他們一定博得一些人的喝彩,但也相信更多人會對他們失去信任。怎能信任這樣眼光短淺的人?

對香港有基本認識的人都知道,香港稅基非常狹窄。根據稅務局二零一一/一二年報,是年度薪俸稅納稅人共有152萬,僅佔二零一二年中2064歲勞動人口的30.8%。同時,香港人口迅速老化,兼且就業人口下降,納稅人口就更少了。這意味着納稅人口(主要是中產階級)對社會福利的負擔越來越高。

據浸會大學兩位學者的計算,按照現行政策,每名納稅人為長者的每月1090元生果金承擔4 679(相當於一名長者四個多月的生果金)。若生果金提高而成為每月二千二百元的生活津貼,又照部分議員主張那樣只要年滿65歲人人有份而又人人領取的話,每名納稅人的負擔會增加到14 899;到30年後,更會達到38 274元。

在這問題上,誰最有發言權?應當是未來的納稅人,現在八十後、九十後、新世紀的人。

他們將來可能質問自己的父兄輩,為什麼他們當年會作出那麼不負責任的決定?為什麼在討論擴闊稅基、增開鎖售稅議題上,都只知一個勁地反對?難道他們沒有考慮過香港長遠的利益、子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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