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世界公民與愛國主義

近日經常聽到、看到一個字眼:世界公民。我常常認為香港人眼光短淺、視野狹窄,忽然見到那麼多人一下子提升到世界公民的高度去,頗為驚訝。

世界公民這提法,其實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臘時代就有人提出了。那時的希臘處於城邦割據之中,一個個小小的城邦自成一「國」,每個人的身份要麼是某個城邦的公民,要麼是希臘人。然而有人不甘於此,自稱是「世界公民」。所謂「世界」,那時還沒有清晰的概念,世界就是古希臘語的kosmopolitês,即「宇宙之城」。這樣的思想後來發展成為現代的 Cosmopolitanism,即世界主義。

這樣的思想,多少是由於對當時嚴重分割的社會的反彈。同時代的中國同樣四分五裂,是為春秋戰國時代,同樣產生了類似的儒家的大同思想,希望出現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老有所終、幼有所長的理想社會。這至今是中國政治的最高理想。

在西方,特別是在歐洲,不斷的戰爭,也使世界公民、世界主義為人們所憧憬,歷代都有人從理論到行動去推動。戰後,就有不止一個這樣的組織發行過「世界公民護照」,當然這樣的護照完全沒有實用價值,沒有得到任何國家承認。

近年,隨着通訊科技高速發展、交通運輸益趨便利,又加上越來越多問題尤是是環境保護問題已超越國家界限,成為要全世界共同面對和處的問題,全球化從實質到概念都得到推廣,得到越來越人接受。在民族國家時代,尤其是外部信息受到重重阻隔的年代,「世界公民」是個遙遠的概念。現在,世界變成「地球村」,即使不出國門,也能感受天下,似乎人人都能做個「世界公民」了。

事實上沒有這麼簡單,它有價值觀的要求,要求尊重不同的文化與價值;切身處地的感受貧窮與不公義;反思個人對世界的關係;又有知識與能力上的要求,要求明白全球的相互依存關係;認識全球發展與本土的關係;了解貧窮與不公平的成因;認識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等等。

還有一點我認為是很重要的,就是處理好理想與現實的關係。公界公民、大同社會都有理想主義色彩,即使在「地球村」的今天亦然。在理想中,世界無國界;而在現實中,國界井然,難越雷池半步。

聯合國有個獎項,名稱就叫「世界公民獎」(Global Citizen Award),以表揚對國際和平、人道事業有貢獻的人士。一九九三年舉行的聯合國持續發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發表了一個名為World Citizenship: A Global Ethic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世界公民:持續發展的全球道德準則》)的文件。文件借用了巴哈伊信仰(Bahá'í Faith,十九世紀起源於波斯的宗教,信仰世界大同)的話指出:「世界公民始於對萬眾一家的接納,對『地球我們的家』之上各民族相連的接納。它在鼓勵理性的、合法的愛國主義的同時,也提倡對人類整體的更廣泛的忠誠和愛護。然而,它並不主張捐棄合法的忠誠、文化的多元性、民族的自治,也不主張千篇一律。它的標誌是『多元一體』。」(World citizenship begins with an acceptance of the oneness of the human family and the interconnectedness of the nations of “the earth, our home.” While it encourages a sane and legitimate patriotism, it also insists upon a wider loyalty, a love of humanity as a whole. It does not, however, imply abandonment of legitimate loyalties, the suppression of cultural diversity, the abolition of national autonomy, nor the imposition of uniformity. Its hallmark is “unity in diversity.”)

值得注意的是,它沒有把理想中的世界主義和現實中的各國的愛國主義對立起來,沒有把世界公民的思想和身份與國民的思想和身份對立起來,它主張多元而不是一元。可是很多人把公民(不要說世界公民)與國民(其實不過是國家公民)也對立起來了。

二元對立的思維方式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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