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短睡多眠」式睡眠

昨天寫了〈睡眠新知:打個盹,效益好〉一文。後來再想,這其實算什麼新知?睏了,打個盹之後精神奕奕,這樣的經驗誰都有過,誰都知道。可是沒有多少人會認真對待,更沒有管理人員會積極對待,以之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

《紐約時報》有關報道的題目是〈反思睡眠〉,也就是說本來知道,如今要重新認識。

我沒有午睡的習慣,但也知道小睡一下的神奇功用。以前上夜班時,我都要在上班之前小睡一下。時間很短,只要一刻鐘左右。有段日子,吃過晚飯後到陽台在趟椅上小寐。習慣了,很快就睡着,準時就醒來。睡不着也無所謂,閉目靜心養養神,一樣有用。偶爾生活節奏打亂了,不能小睡一下就上班,晚上伏案工作就受影響,唯有硬撐着。

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15分鐘的小盹有那麼大的功效。我猜疑,睡眠其實是一種誰都懂而可以立竿見影的氣功。氣功都講究調身、調息、調意。三者,睡眠中都能做到。一睡倒,姿勢,你會自然調整個最舒適的體位;呼吸,你自然就從站立時的胸式呼吸調整為腹式呼吸,就是練習氣功要求的那種呼吸方式;意,一旦睡着了,一切雜念自然就摒除。修練氣功的人說,練習後神朗氣清;小睡一會,一樣精神爽利。早上一覺醒來,隔宿的疲累都消除了,比吃什麼「精」、什麼補品都有效。

我也有過夜晚分段睡覺的經驗。我每晚一般要睡夠八小時。有時睡晚了,睡眠不足,第二天就不夠精神,有時得在午飯後扒在桌子小寐作補償。若分段而睡,第二天的精神卻不會有多大影響。這都是要半夜起來看足球比賽的時候發生,比如在世界杯舉行期間,或遇上歐聯之類的重大比賽,有時會半夜起來觀戰,一般花兩小時,而前後大概各有三小時睡眠。是否可以長期這樣做就不知道了。

這樣的睡眠有個專有名稱,叫做 polyphasic sleep,直譯是「多相睡眠」。比對「少吃多餐」,可稱為「短睡多眠」。歷史上,很多名人愛這樣睡眠。

最著名的是達芬奇(達文西),他據說每天只睡一次個半小時到兩小時的「長」覺,其餘時間,約每四小時小寐一次,每次1520分鐘。他一生在美術、建築、雕刻、工藝技術等領域創作之豐富,無人能及。這未知與他的睡眠習慣有沒有關係。

牛頓據說每天只要睡三四小時。

拿破崙據說到午夜才睡,兩點就起來;工作到五點再睡,七點起來。他的手下說,他長時間指揮作戰之後,疲累至極時會小寐一下,半小時就準時醒來而精力大振;到累了,又小盹半小時。

邱吉爾也睡得很少,工作到凌晨三時才睡,平均每晚睡五小時,但到下午會睡個長長的午覺──長達一個半小時到兩小時。他說:「不要以為白天睡覺工作就少了,這是無想像力的人的蠢話。你(白天睡了)成就會更大,因為你的一天等於兩天──起碼一天半。」

愛因斯坦則不一樣。據說,他一天要睡十小時,除非他在思考一個重大問題──那時更會睡十一小時。他說,他的發夢有助發明。

天才都是學不了的,你不能像達芬奇睡那麼少,也不必像愛因斯坦睡那麼多。中間下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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