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

寫作文野有別逾分明

不知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朋友傳來的電郵會讓你覺得不舒服,不為什麼,只為電郵寫得像公函。

日常收到的電郵可分兩類,一是公事上的,二是私人的,主要是朋友之間的。公事上的,自然在文字的運用和格式上講究一些。受過這方面訓練的,不管是公務員還是私營機構人員,都自然地加上一些套話,中英皆然。以英文的電郵計,我注留意到,中國人寫得比外國人還規矩,仿佛腳下有雷池,不敢越半步。反而以英語作母語的外國人隨便得多,少點公文習氣,務求簡單直接,甚至用網上的縮略語。

朋友之間的電郵,用到中文,也有人寫得很公文化,用到「閣下」之類敬稱,讓人讀來不自然,而你知道對方並無拒人千里之意。

我自己,寫電郵很多時候(當然是朋友之間)都隨便使用口語,粵語化,有時也夾着文言、白話,是「三及第」式的文字。這樣的文字,若不是敲鍵盤,而是拿上筆書寫,是絕對不會寫出來的。用筆寫的東西,即使是便條,也必有個過較嚴謹的思考過程,而且也必考慮到時間的沉澱──從寫成到交到對方手上,於是很自然地就寫得「正經」了,出來是書面語的成品。

自從有了電郵和不同形式的文字短訊,訊息傳遞實時化,你一言我一語可以像交談一樣,你只管像說話一樣「以手寫我口」好了。這也意味着你寫的東西會好像講過的話一樣轉眼消逝,很虛擬,你也就不必太講究。英文把這稱作texting,以區別於writing(寫作)Texting 中文該怎麼叫?是筆錄、筆語、文談……?

這其實是語言和語文的新演進。《紐約時報》日前有篇文章談到這個問題,標題是Talking With Your Fingers (用手指交談),說按鍵發電郵、短訊是用手指談話,是口語式的,有別於書面語的寫作。

文章說到,人是先有語言然後會寫作的,如果把人類懂得用語言交談以來的時間濃縮為24小時,人要到晚上11點才會用文字寫作。最初寫作,就是紀錄說話,字句簡短;再到後來,才發展出組織嚴謹、有別於口語的書面語。口語都是下意識的,沖口而出;書面語則經過思考,深思熟慮。世界目前約六千種語言中,約只有一百種是經常寫成書面語的。

習慣了傳統書面語的人,看到網上討論區的文字、看到一些人的電郵,一定會大搖其頭,認為不成體統,不文之極。文章認為,不能把這樣的文字當作是傳統的書面文字,若把它們當作是另一形式的口語交談,那就無可指摘了。

也不妨這樣看:我們目前已發展出兩種文字,一種是正規的,要經過訓練、學習才能掌握的書面文字;一種是自然的、在非正式場合使用的口語文字,這是以前沒有,或者很少見到的。兩種文字,一文一野。

文章提到,很多文化形式都有這樣的文野區分,如舞蹈、繪畫、音樂、服裝等等。既然不能要求跳舞的都跳芭蕾舞、不能要求玩音樂都玩古典音樂,那麼寫文字為什麼一定要寫正規的書面語?

我同意這觀點,關鍵是,要能兩邊穿梭、駕馭自如才行,必須能知道什麼時候怎麼下筆,寫什麼樣的文字。只愛流行舞、流行音樂,可以完全不涉芭蕾舞、古典音樂,但你不能只識寫夾帶表情符號、潮語的網上口語文字,而不涉正式書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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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ing With Your Fingers

4 則留言:

  1. 如果可得樺兄指點一下寫作技巧,就好了。可惜總與樺兄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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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樺兄如不善忘,三月末某個北角飯局,杯光交錯,新人舊人回憶當年,樂哉。目前以此名字在報章上投文,偶爾。

    另,文案天后李欣頻,我也錯過了,可惜。上網查了查,原來智富雜誌在3月17日那期採訪了李小姐,有興趣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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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來有此因緣,謝謝告知。

    有時間會找提及的文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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