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自爭,不爭而善勝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有競爭才有進步。」這句話大家都知道,以至承認是顛樸不破的真理。這是眼前世界發展、進步的法則,大自然如是,人文世界如是。在大自然裡,如果不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會進化到我們見到的精彩繽紛。在人文世界裡,如果不是從個人、企業、民族、國家、文明都在競爭之下不得不展能呈強,不會發展到我們見到繁榮進步。

沒有競爭的環境衍生出的弊端,是眾所周知的。一旦某個行業出現了寡頭壟斷,市場上沒有足以構成威脅的對手,就不但失去進一步發展、創新的動力,還會把消費者置於任由宰割的無奈境地。那怕競爭只得在兩個對手之下進行,情況也欠佳。大陸曾經在極端平均主義思維主導下,壓抑一切「冒尖」。一方面說「萬物生長向太陽」,另方面又不准禾苗競爭陽光,這其實很矛盾。結果,「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三十六元是最低工資)

競爭卻又是痛苦、以至殘酷的,雖然有人很享受競爭中廝殺的樂趣,卻不是誰都喜歡競爭,即使是旁觀,例如觀看競技比賽,也不總是愉快的。你支持的球隊不可能長勝,而如果長勝無敵,意味着競爭性弱化,旁觀的樂趣也下降了。

我素不喜歡競爭,有時甚至可說逃避競爭。爭升職、爭名利的事,大可不必算我一份。你要爭,我讓你算了。這樣的競爭,與狼之爭骨頭沒有兩樣。

海爾的創辦人張瑞敏說過一個故事:「我上中學時到(北京)中山公園勞動,在喂狼的時候,給它()一根骨頭,所有的狼都上來搶。再扔一根骨頭,這些狼又同時來搶這一根骨頭。哪怕扔進去五六根骨頭,它們也不會是每一隻狼分一根,而是同時去搶一根,搶完了再搶另一根。」每隻狼都盯着其他的狼。

狼這種搶骨頭的本性,相信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下養成的。《狼圖騰》一書提倡狼性,當中就包括這種不怕激烈競爭的秉性。

可是,如果有一頭狼懂得放棄競爭,而去吃沒有狼去爭的骨頭不是更聰明嗎?

張瑞敏從狼的競爭中領悟到,在市場競爭中,競爭對手永遠存在,但一心盯住競爭對手是不會有大發展的。那麼,要盯着什麼?他轉而盯着用戶,盯着用戶的需求。海爾於是成功了。這就是「不爭而善勝」。

我家裡掛着一個自製的木刻,上面就是《道德經》上的這句話:「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對於這句話,當初似明非明,後來才逐漸有所悟。「不爭」不是說不爭取了,而是不與一般見識者「相爭」,但有自己確定的目標去「自爭」。「有競爭才有進步」的競爭是指「相爭」,取決於對手的存在,以對手為自己的動力。「自爭」沒有這樣的外在動力,而需要內在動力。「相爭」的動力固然大,卻是不一定存在,而且可以把你毀滅。「自爭」的動力,只要你需要,可以永遠存在。只要你不是病態地給自己壓力,不會毀滅你。

這樣的「自爭」是自我追求,自我體驗,自在,愉快,永遠立於不敗之地。這是不是禪者與實相不分的真如世界?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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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http://info.0800000601.com/qygl/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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