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民宿與酒店,差別在人情

五指山前農莊式的民宿──「登美」,這是它的主樓,
上面是房間,下面是餐廳 
這次在台灣的跨年遊,前後共十天九夜,只住了兩天酒店,其餘七個晚上都住在民宿裡,一夜一宿,就是住了七家民宿。近年來,台灣的民宿越辦越多,數以萬計,成行成市,套一句濫話說,民宿已成了台灣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去旅行多了,你會發覺所有酒店的房間都差不多,雖然二三星與五六星在豪華程度上有頗大距離,但房間的布局差不多,裝飾風格由於發揮餘地有限,也不會予人太大驚喜。如果是度假酒店,你多享用酒店設施,如泳池之類,差異才拉開了。

花蓮的民宿──「愛上不老海洋」,從名字就可以
猜想到它的浪漫風格
民宿就不同了,風格可說百花齊放。朋友設計這次旅行行程,很大部分心思就放在挑選民宿之上,務求既有服務水選,又有與別不同的特色。果然,七家民宿各有自己的亮點,個別非常有品味、有風格,可以提供比住豪華酒店更佳的享受。

民宿(home-stay)這種向旅客提供食宿方便的形式,據說首先在英國興起的。鄉間裡的家庭,待子女長大後成了空巢,有了空置的房間,便向到鄉村遊行的客人提供方便,既可找到外快,也可排遣寂寥。

台灣民宿據說是一九八零年開始出現的,首先發祥於南端的墾丁風景區附近。那裡由於酒店供不應求,民宿應運而生。接着,阿里山、雲林的草嶺也辦起民宿來了。

宣蘭的民宿──「好望角」,下臨蘭陽河谷,
景觀卓越
到二零零二年,台灣推出了《民宿管理辦法》,給民宿作了定義:「(民宿)利用自用住宅空閑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至今十年,台灣的民宿已如雨後春筍,不用作深入研究也可以看到,很多已偏離原來讓民眾結合地方人文特色作副業經營的初衷,而變成鄉村以至城裡的旅館業,是投資行為了。

不過,以我們住過的幾間民宿看來,民宿與酒店的分野還是很鮮明的。

宣蘭的民宿──「大好」,後面是舊河道,再向前走,
是新河道的親水公園
例如,房間不多,一般只有幾個,鮮有過十的。假若辦得出色,建立了口碑,房間就很渴市,一房難求。五指山前的登美民宿,接着兩個月都客滿了。假日和旅遊旺季,或者當地方的節慶或花季(如櫻花、桐花)之類,更非提早訂房不可。

民宿都作家庭式經營,初創者可能是退休人士,辦得紅火了,便吸引了年輕的下一代回來接棒,用上新的經營理念,互聯網用上了,布置、設施更有市場傾向。這有利也有弊,弊在酒店化。

由於人力有限,常會見到印(尼)傭出現,都是在台灣工作了幾年的,能操國語。為了打掃方便,也可能是台灣的習尚,進房──甚至進屋──脫鞋是慣例。你就像回家了,有些還給你配備大門鑰匙,你什麼時候回「家」都可以。

宜蘭一個路口的路牌,箭頭指處,
全是民宿
住過的民宿都管吃,有的管一餐,有的管多餐,個別在這方面很花心思,讓你覺得主人不是在經營生意,而是在享受自己的事業,要把自己最好的東西拿出來與客人分享。這可能也就是民宿與酒店最大的分別所在──主人予客人的親切感。

民宿在主客之間有很多交流、接觸的機會,如果時間許可、話語投契,或許能竟夕夜話、共剪西窗燭。與各方來客交朋友,是不少辦民宿者認為最有樂趣的地方。那夜住在「好望角」,在樓下飯廳的書櫥裡拿了林國軒的兩冊《民宿散記》回房間閱讀,就讀到作者辦民宿幾年來結交藝文界朋友、與不同客人交往的很多小故事,頗有趣。

對了,民宿最大的特點是人情,這是酒店難以找到的。

(台灣行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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