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

音樂劇《蝶》可以給港人啟示


去看音樂劇《蝶》,又想到規模效應問題。

對一個成品的投資多少,很大程度要由市場的大小來決定。如果市場很大,於是產量大、回報高,就可以作更大的投資。香港電影是個很好的例子。自從香港電影可以打進內地市場之後,影片的投資大幅上升,出現動輒投資上億元的大片。這是以前港產片難以想像的。當然,投資大不等於拍出來的電影一定好,億元爛片並不少見。

音樂劇的製作投資不比電影少,甚至可能比搞一部電影更耗人力物力,而且創作周期長,還要長期維持一個演出班子。但如果參考美歐一些成功的製作,音樂劇的影響力也可以不下於電影,演出周期甚至可以更長,可以一演若干年,主要演員一代一代的輪換下去。這樣一個音樂劇的投資回報,也可以不下於一部大電影。

《蝶》就是有這樣的野心,才願意花上十年磨一劇,投下六千萬元。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在北京首演以來,已巡迴各地演出了一百二十幾場。看它今年的排期,演出會很頻密。

香港也有音樂劇的創作,如《雪狼湖》、《白孃孃》、《我和春天有個約會》、《酸酸甜甜香港地》等,這些創作雖然個別也到香港之外演出過,但顯然都沒法長期站得住腳,未能長時間掀起熱潮,演出場數很少。以一個音樂劇耗費那麼大的人力物力來說,這很划不來。

《蝶》的成績雖然不算很傑出,但相對之下,從整體衡量,已大大超過香港的水平。你要在香港組成那樣一個龐大而完整的創作和演出班子就很難。

可是,《蝶》應該給香港這方面的創作人,以至投資者一個啟示:音樂劇可以有所為。香港不是沒有足夠的人才,而是缺乏有魄力的藝術投資。這方面的投資者可以為電影投資,因為回本和見到成效的時間相對來說短一些,但不敢投資音樂劇。

從《蝶》在內地得到的回應來看,音樂劇作為一種新的娛樂藝術劇種,有很大的市場,容納的觀眾層面很廣,老中青都接受和喜愛。

《蝶》的運作模式相當商業化,一上演,相應的商業副產品,如CD、DVD、鋼琴伴奏譜、各種蝴蝶飾物、漫畫都推出了。如果有利於一個藝術創作在市場上站穩腳跟的話,這多一些又何況。

對於《蝶》,據我在網上看到,香港頗有一些尖刻的批評。有些是中肯的,例如場刊、字幕上對繁體字處理的粗疏(這是依賴電腦作繁簡翻譯之故);又例如終場一幕天幕上非常礙眼的污痕(我不知道這是劇團的問題還是香港文化中心的問題)。至於對梁祝故事改編太濫的批評,那很可能是未看懂之故。梁山伯與祝英台在劇中不過是一男一女蝶人的代號,與梁祝的故事毫無關係。梁祝二人之愛沒有基礎?這種一見鍾情式的愛情,即如羅密歐與茱麗葉,能要求有多深厚基礎?況且,劇中以贈詩,和此後的猶豫和試探,對於一個音樂劇來說,已有足夠交代了。有人批評故事太簡單,可是又有人說故事看不明,這就很矛盾。

有些地方的確不容易明白,蝶人之非蝶非人、世界盡頭後現代式的廢墟、蝶人對人類社會文明繁業的竭斯底里的嚮往,我覺得都有所指。可惜的是,在過分計算娛樂效果之下,這些在兩三個小時的演出之中都沒有給人留下充足的咀嚼餘地。

在一個成功的音樂劇中,這樣的咀嚼常常會通過一兩首成功流傳的歌曲,讓人再三品味。可惜暫時未見到《蝶》有這樣的作品。劇終時大唱特唱的「我熱愛,所以我堅持;我相信,所以我堅持」做不到這一點。

民建聯用這個劇來籌款,好些批評因而指錯了矛頭,荒腔走調了,這已經不關乎演出本身的問題。

(看音樂劇《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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