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明文規定而不受重視的「禁止吸煙」

北京餐館裡的「禁止吸煙」標誌

回內地有一點很不習慣的是到處要被逼吸二手煙。香港很多公共場所嚴格禁煙後,兩地這方面的差距更大。有時在內地到餐館用餐,突然煙味襲來,會突然驚覺:啊,這裡不是香港。

不過也要承認,內地在這方面也進步了,很多地方已不再見到有人吞雲吐霧。這次到北京,雖然仍然到處可以見到煙民,但看到一些場所已做到無煙。例如京津高速列車上,博物館裡,國家大劇院裡,巴士上,地鐵裡,都看不到有人抽煙了。

由此可見,只要嚴格執行,室內場所是可以禁止吸煙的。

這自然不是容易的事,香港也不是一步到位的,有一些場所至今仍然未能完全禁煙,阻力仍然存在。在內地,煙民的比例與絕對數都比香港大,困難也就大得多。

在北京,頭一次在餐館內看到「禁止抽煙」的牌子,很驚訝,也很高興。這樣的牌子既掛在牆上,也放在每張桌子上,由「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發出。我不知道這「禁止」是不是有法律的根據,只是覺得這無論如何是個進步。

但不夠一頓飯工夫,就知道高興得太早了。

二手煙熏來之下,我四處張望,發現隔一張桌子之外兩名漢子對「禁止吸煙」的牌子視若無睹,毫無顧忌的享受着「飯後一支煙」。而服務員、領班,都不當一回事,見怪不怪。

有一次光顧一家餐館,一進門就看到有牌子分指左右,左面大廳是「非吸煙區」,右面是「吸煙區」。真好,各得其所。

也是不到一頓飯的工夫,就見到有人抵不住酒足飯飽之後的無聊,享受起「快活過神仙」的餘興來。

實在忍不住,問一位服務員這是怎麼回事,可不可叫那邊的客人不抽煙。服務員是位小姑娘,似乎很驚訝我們怎會有這樣的要求,靦腆的笑着不知道怎麼辦,最後還是怯生生地去跟那桌的客人說了。抽煙者也詫異:怎麼「非吸煙區」當真了?幸好,算是斯文人,悻悻然地,還是把煙捺熄了。

在另一家餐館,兩名在「溫馨提示」下弄熄了煙的漢子,一直高高擎着無火的煙,不知是聊作頂癮,還是有意示威。

《看不懂的中國人》一書中有這樣的話:「在中國,凡是明文規定的都是不重要的,凡是需要你去應付的,凡是重要的都不是明文規定的,而是需要你去琢磨的。」

餐廳裡的「禁止吸煙」既是明文規定的,就歸於「不重要」之列,只是讓你掛起來、豎起來,作個樣子,誰都沒有準備去較真。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事還不當一回事,不必真正有「對策」,敷衍敷衍就算了。

要當真應付的是沒有明文規定的東西,即是所謂潛規則,那才是重要的,要好好琢磨着辦。琢磨兩字,可圈可點,字典上的解釋是思索、考慮,但實際上有更深層的意思,就是為了私利而猜測、揣度,看風駛艃。琢磨因此可以看作是躲在陰暗角落裡進行的思索、考慮。

在典型的中國人特色企業裡,很多人的精力就花在這樣的琢磨之上,真正該思考、考慮的事,就不管了。

(北京行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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